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殺1隻雞罰2萬 私宰仍頻傳
殺1隻雞罰2萬元!中央去年公布禁止屠宰活禽,私宰問題不減反增。新北市農業局統計,1年多來共接獲371件檢舉私宰案,罰款135萬元,其中,三峽、平溪發生「殺1隻雞遭罰2萬元」案例,板橋則是「殺雞累犯遭判刑」,還有購買合格標章「掛羊頭賣狗肉」,衍生出不少奇特現象。
新北市農業局農牧科人員指出,去年農委會、衛福部禁止屠宰活禽,傳統市場不再開放屠宰活禽,只能販售泰山、環南2處合法屠宰點的雞隻,這與國人傳統習慣不同,攤商屠宰只好「化明為暗」,造成檢舉私宰案件暴增。
去年5月至今,農業局共接獲371件數檢舉案,平均每月高達30多件,大都集中在去年底到今年初,扣除重複檢舉、查無實據,共有41件成案,罰135萬。
農牧科人員表示,根據違法屠宰裁罰標準,屠宰20隻以下罰款2萬元、21到100隻5萬元、101隻以上10萬元;但自家食用、原住民區市場、離島地區、登記為宗教祭祀用等4種條件可以除外。
另外,板橋江寧路某攤商更連續2次被查獲私宰,依法累犯必須移送法辦,面臨1年以下有期徒刑,可易科罰金。
游富鈴強調,國人喜歡吃「溫體雞」,正如同喜歡吃現撈現殺的海鮮一樣,再加上現宰雞隻價格較高,攤商才會鋌而走險,未來將加強查緝,期盼能扭轉觀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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